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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集安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5年集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集安市司法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6223018,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邮编:134200。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集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年初,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精神,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与不足,研究制定本年度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治处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所、法援和公证处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群众关切和重点领域,全面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发布集安市司法局工作部署、重大活动等信息,全年更新政务动态信息64条,确保公众及时掌握司法行政工作进展。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确保群众能够便捷提交申请。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接收、登记和初步审核,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及时与申请人沟通确认,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0条。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集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信息发布主阵地的作用,持续加强平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和审核流程,从源头上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平台内容进行自查,及时更新过期信息,修复链接错误,确保平台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积极利用微集安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形式,提升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为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集安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解读、公开平台操作规范、信息保密审查要点等,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形式,确保培训实效。同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集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宣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实际操作能力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集安市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政策解读,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和操作规范,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集安市司法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