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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集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安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邮编:134299;电话:0435-6225120;传真:0435-6225120;联系人:贾晓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集安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委、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2112月末,累计主动公开2021年的政府信息的数量84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网上公开信息,公开率100%。在全部公开88条信息中,从主题划分:提案答复类14条、农业生产类43条、农业生产关系类8条、社会事业关系类16条、综合类7条;从体裁划分:公告类1条、通知类66条、报告类1条、议案类14条、公示类6条。网上公开。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制定了审核发布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0件。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故也没有产生申请处理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加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陈俊松副局长主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协调全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跟进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集安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和相关事业单位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积极参加上级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熟悉了解《条例》。同时,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条例》实施后,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研究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标准目录有待进一步落地;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工作,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准目录再优化再细化。三是推进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继续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有针对性的回应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草案的疑虑点、关注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集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