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集安市教育局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集安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查阅信息。截至2021年底,主动公开信息264条,实现了零投诉、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局印发了《集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集教发〔2021〕79号),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同城同等待遇,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做到义务教育入学有保障,继续实施“阳光分班”政策,利用电脑软件均衡分班,邀请相关部门及社会人士参与监督,确保义务教育公平。

  (二)做好奖优评先、职称评审、课题申报等信息公开工作

  制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和《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优秀特岗教师的通知》,要求学校按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根据《开展吉林省第八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95号)精神,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进行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委会综合评审,对包含集安市3名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在内的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调动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1年度重点强化县级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教师自愿申报、学校择优推荐、严审立项的规范程序,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县级课题,教师们认真、详实、规范地完成课题申报,有效地开展研究,因为县级课题具有低门槛、多修改、易立项的优势,研究过程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涉及13所学校成功立项64项课题,达到择优推荐、品质科研的目的,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素质有很大程度的提升。

  三)做好贷、补、助、免政策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资助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教育资助工作,政策宣传深入人心,政策资金交到贫困学生手里,实现应助尽助,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贷、补、助、免信息共计23条。其中贷款信息4条,国家资助信息14条,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3条,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资助宣传2条。

  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要求在其办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板,向家长、社会公示:机构证照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教师任职资格信息、收费退费信息、作息时间等。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集安市行业诚信承诺书》,每隔一段时间在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更新“集安市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校外教育生态环境。

  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在努力开展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建一支信息公开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队伍,制定信息公开人才培训发展计划,运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目的在于培养更专、更优的信息公开专业化人才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集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集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