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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6    点击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编制。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等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安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鸭江路300111楼,邮编:134200,电话:6226719)。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集安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集安市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公示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动态等。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  

  (二)强化行政监督,增强公开效果 

  各职能部门均能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对来自群众的建议或投诉(来电、来访)以及行风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都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我市还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结合年度工作开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在开展工作时,始终牢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办事原则,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更为群众的查阅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人员配置2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要采取互联网、单位网站、公开栏和公开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是按公开数量:公开信息总数为0条。 

  二是按公开内容:其他类信息数为0条。 

  三是按公开的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2015年未发生申请公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维护信息的完整,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科技局信息。 

                                            集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