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集安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统计编制。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集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www.jaszwfwzx.com)和“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安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517号,邮编:134200,电话:6224128)。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集安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做到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2.工作机制。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公示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动态等。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八公开”等工作制度,“一个窗口对外、一次告知明白、一个主体审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人员配置。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更新信息。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我局积极响应市人民政府号召,将文件精神充分落到实处,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学习、培训情况。
全年参加培训人次数2人次。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
无。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
2016年,在市法制办的牵头下,作为配合部门参与了权力清单的制定。录入信息也配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
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严格在时限内完成项目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完善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制度、政府信息监督检查制度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全面监督和指导具有行政审批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半年一调度,一年一总结,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总数为39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39条,所占比例为100%。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饮用水源保护和排污收费等)信息数为39条,所占比例为100%。。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集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的1个,发布政府信息数量39条,专栏的点击次数300余次。
2.公共查阅点。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为1处。
3.政府公报。
无。
4.新闻发布会。
无。
5.其他形式。
无。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9条,所占比例为100%。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有关公众关注热点环保问题,我局已给予协调解决。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情况
无。
2、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无。
3、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情况
无。
4.政策解读情况
无。
5、微博微信回应情况
无。
6、其他方式回应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1条。申请主要涉及空气质量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我局在2016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全部同意公开答复,公开答复数100%,否决公开答复数为0。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在2016年没有接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为0元。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维护信息的完整,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整化。
集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