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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严格遵守《条例》各项规定,坚持服务创新、便民为民的理念,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工作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全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实施,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落实,及时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错别字、敏感词汇、无效链接等的排查力度,及时删除改正错敏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及时、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持续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条例宣传引导力度,认真落实主管、审核、公开、负责全流程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3

  5

  1

  1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政策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立改废并动态更新;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应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政策和工作信息的知晓率和获取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