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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发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安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安市黎明街道鸭江路3001号;邮编:134299;电话:0435-66580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安市发改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有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发改局始终积极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履行主动公开职能,规范标准、促进服务、加强监督。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办事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根据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强化制度保障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实事求是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所有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升辖区群众的参与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为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集安市发改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