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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发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安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安市黎明街道鸭江路3001号;邮编:134299;电话:0435-6658080)。

2021年,集安市发改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发改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工作职能定岗定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2.工作机制。发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3.人员配置。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科学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发改局始终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机关的职责、行政权限和程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考核和奖惩情况、重大物资采购及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等方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开。

2.学习、培训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使政务公开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把政务公开当作我局工作运行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落实。

3.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录入信息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

4.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工作,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部门形象。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我局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办事原则,把人员调整、工作动态、部门动态、下发文件等及时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根据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强化制度保障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大主动公开和解读政府信息的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做好对公众在行政审批工作方面的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集安市发改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