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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集安市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邮编:134299;电话:0435-6213356;联系人:王莹)。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安市住建局严格按照集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定期研究形势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依法实施、有序推进,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11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17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119条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思想,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答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为了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涉密教育,强化信息保密管理。定期做好过期政务信息的清理与备案工作,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平台更好地发展。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局先后通过条幅、LED、学法笔记、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了全党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和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继续拓宽公开渠道,聚焦社会和群众广泛关注的事项,将政务公开内容与住建工作充分结合起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用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着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质效,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