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集安市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统计编制。本年报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集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邮编:134200,电话:6213356)。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对市政务公开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由程艳玲任住建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并对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做到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有理可依。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工作机制。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为集安市人民政府,承办部门为住建局具有行政审批权的所有部门。集安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负责本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和统计。
3.人员配置。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人员配置5人。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集安市住建局积极响应集安市人民政府号召,将文件精神充分落到实处,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学习、培训情况。全省次数和参加人次数。
全年参加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2次,参加培训人次数4人次。
(三)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公示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动态等。严格要求办事人员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八公开”等工作制度,“一个窗口对外、一次告知明白、一个主体审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按照项目审批时限完成项目审批流程,能在一个工作内完成的决不拖到第二天,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实施“三项举措”大力度简化审批程序。一是将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批程序由原来的10项并联审批环节精简为4项,精简率达到了60%,精简力度历史空前。简化办事程序后,依法保留“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收缴环节,同时签订《吉林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二是对其他不在统一并联在审批程序之内的收费和审批事项,转为各部门按法定程序内部受理。三是对涉及民生项目建设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审批流程,加大绿色审批量次,对我市重点投资项目、服务民生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洪灾恢复建设等项目上一律开辟绿色通道。
年初以来共办结行政审批事项897件(其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21件、《项目选址意见书》2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0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2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件、《城市规划验收合格通知单》44件、《临时建设许可证》4件、《城市管理许可证》47件),共压缩办理时限519个工作日。接待行政审批和与建设业务相关的电话咨询、现场咨询1576人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申请人满意率为100%。
(四)强化行政监督,增强公开效果
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能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对来自群众的建议或投诉(来电、来访)以及行风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都非常重视,快速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截止目前,我局还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结合年度工作开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开展工作时,始终牢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办事原则,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工作动态,部门动态、下发文件等及时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更为群众的查阅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六)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制度、政府信息协调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制度、政府信息考核制度等。
(七)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集安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将在集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监督和指导下有序开展。时时上报信息,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总结,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20条,全部为网上公开信息,公开率100%。
(二)公开的内容
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2015年第一至第五批申请购买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人员名单公示、2015年第一至第四批购买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分配结果人员名单公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申请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低保家庭名单公示,全年共公示相关情况20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为20条。
2.公共查阅点。
无。
3.政府公报。
无。
4.新闻发布会。
无。
5.其他形式。
无。
(四)公开的及时性
积极报送政务公式信息情况,从审理到公布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有关公众关注热点问题,正面的信息,我局已经给予协调解决。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情况
无。
2.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无。
3.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情况
无。
4.政策解读情况
无。
5.集安吧回应情况
通过监控集安吧针对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及时上报,并从不同角度进行回应,有效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将集安吧内的舆论进行引导,改善了集安吧的舆论氛围,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政府工作信息,减少群众对政府的抵触情绪,使得集安吧内更加和谐。2015年共接收建议意见15条,其中城市建设管理相关问题12条,现已全部解答。
6.其他方式回应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市在2015年没有接收到申请相关的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全部答复,答复率100%。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在2015年没有接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没有收费或减免情况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等等。
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维护信息的完整,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
(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市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整化。
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