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5年12月16日公布施行。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行住房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及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集安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依据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吉安居〔2024〕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条,明确了制定的依据、资金筹措方式、管理主体责任、资金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筹措渠道,规范了资金管理核心要求,细化了金融机构贷款收购资金具体使用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