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8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2022年3月,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化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此背景下,为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集安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目标要求,充分把握集安全面振兴发展机遇,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效能推动具有集安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是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业务领域和时间空间上实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随时办、随地办、随身办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主要任务。从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建设等3个方面,明确了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新型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管理和评价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做好稳边固边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司法公正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12项重点任务。
五是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监督考核、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3.如何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公共法律服务向民生领域拓展,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坚持多措并举,主动为群众、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各项服务机制。构建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员的作用,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服务机制,组织动员高校法律专业的师生、退休干部等参与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三是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反馈、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质量,打造具有集安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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