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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2MB1624472F/2022-02448
分      类: 综合业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标      题: 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集市退役军人组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582MB1624472F/2022-02448 分      类: 综合业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标      题: 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集市退役军人组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集市退役军人组发〔2022〕4号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调动公务员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局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科级以下公务员。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借调人员在原单位参加平时考核,列入原单位考核人员基数,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考核有关情况。

  二、考核周期

  平时考核工作按季度进行,每年4次平时考核。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其他工作为依据,以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基础,分解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情况。

  廉,是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指标

  充分考虑不同职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点和要求,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构成,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标准和权重。

  (一)共性指标(指标权重50%)

  1.政治品质和道德水平(指标权重20%)。主要考核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指标权重20%)。主要考核贯彻执行党组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是否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

  3.廉洁自律(指标权重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个性指标(指标权重50%)

  1.学习指标(10%)。主要考核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读书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是否发表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等。

  2.业务经办指标(20%)。主要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3.工作能力指标(20%)。主要考核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钻研业务等。工作推进中发现问题的敏锐性、研究问题的深刻性、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及其对工作的推动作用。

  五、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

  1.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平时考核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股级干部公务员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报党组核定后,由党组书记签批;各科室股级以下公务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考核意见,报主管领导核定后,由党组书记签批。

  2.平时考核按照季度工作纪实和工作小结、民主测评和党组评议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程序

  1.季度个人工作纪实。工作纪实是对被考核人员每季度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填写《平时考核审核评鉴表》(附件1),对照岗位职责、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部署的工作任务以及出勤、奖惩情况,用言简意赅、定义准确的文字、数字来说明各项指标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及成效,确保重大工作不漏项、不缺项、不降低标准。

  2.个人工作小结。对照《平时考核审核评鉴表》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个人小结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测评赋分。采取民主测评(赋分权重40%)和局党组评议(赋分权重60%),结合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权重,综合给予赋分方式进行(附件2和3)。参加考核人员以最终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4.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分管领导或党组书记申请复核。

  5.上报备案。由分管领导在《平时考核审核评鉴表》上填写考核评价,上报市委组织部门备案。

  6.年度汇总。第四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统一填报《平时考核汇总表》(附件4),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等次依据。

  七、等次确定

  1.测评赋分对应分值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为90-100分、80-89分、60-79分、59分以下分段,总评分在90分以上才能参与好的等次评选。

  2.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3.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列入考核人员基数;考核当期全程病事假的,不参加考核,不列入考核人员基数;受行政或党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参照市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参照市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分扣分值标准事项

  (一)加分值标准事项

  根据考核对象获得荣誉的档次、贡献的大小,经局党组审核,确定不同档次给予不同的分值,实行一事一加分,同项工作在不同档次中表彰奖励的可以累计加分,多位人员参与的(或同科室、直属单位获得的荣誉)共享同等分值。加分后考核总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部门表彰的加5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厅表彰的加3分。

  3.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4.个人在平时季度考核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以及工作经验、亮点、成效被省级以上部门、报刊、杂志刊登的加2分。

  (二)扣分值标准事项

  1.执行党组决定不力,给全局利益造成损害的;在对外服务中,不履行首问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群众有意见的;发生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虚报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的每项扣3分。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完成上级任务的;因疏于管理,在单位或工作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一定损失的;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项扣2分。

  3.工作态度恶劣,基层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国家或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畏缩不前的;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损失,经查实的每项扣2分。

  4.组织观念淡薄,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经查实每项扣1分;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5分;有其他过失行为,经局党组讨论应该扣分的,可酌情扣分。

  九、考核结果运用

  1.兑现考核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人员,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2.帮助整改提高。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由分管领导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由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同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纪委监委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两次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记入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进行公示时,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十、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平时考核的重大意义,把平时考核作为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安排,发挥好平时考核“指挥棒”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层级压实责任。平时考核工作由局党组负责牵头抓总,班子成员或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好管理、监督责任,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要把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工作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三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中共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