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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1321Q/2025-0569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集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标      题: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1321Q/2025-0569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集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标      题: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寄宿生生活补助原则和标准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以下简称“一补”),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75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按学期申请、评定、审核、发放,初中生每生每学期875元,小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发放补助比例为在校寄宿生25%。 

  补助对象的条件 

  脱贫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③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⑤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⑨残疾人(残疾军人)子女;⑩其他(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直接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生的学习态度、遵章守纪、学业成绩等情况,可纳入资助评条件。财政供养家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一补”范围。 

  ◆“一补”申请、审批程序 

  ①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②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包括家访);④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⑤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一补”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申请所需材料 

  ①《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②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③需至少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 

  脱贫户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出具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低保证上登记有学生本人或父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即持有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即持有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残联发放的相关证件或提供的相关证明同时出具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有申请表,没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申请无效。 

  ◆“一补”补助费发放 

  寄宿生“一补”资助金通过资助部门用零余额账户直接发放给审批合格的受助学生“一卡通”中。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6229890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是否符合资助条件申请资助       时 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