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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1321Q/2024-0029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集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标      题: 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1321Q/2024-0029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集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标      题: 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发文字号: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国家助学金资助原则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全日制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在校全日制学生的15%确定。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再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申请、审核、评定、发放。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②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④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⑤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申请所需材料 

  ①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申请表;②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③学生身份证;④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资助的学生需至少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脱贫户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城镇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父母或学生本人)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证件;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由镇(街道、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证明材料交原件。 

  只有申请表,没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申请无效。 

  ◆国家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通过资助部门零余额账户直接发放给审批合格的受助学生“一卡通”中。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622989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