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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1233A/2024-02372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标      题: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政发〔2024〕5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1233A/2024-02372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标      题: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政发〔2024〕5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
  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发〔2024〕58号
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从查底数、提管理等多角度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
  一、排查任务
  (一)资产资源方面。对村集体(村、组,下同)所有的账内、账外资产全面清查并进行登记。固定资产清查重点核实账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原因,对于账实不符、盘盈盘亏不明等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货币资金清查重点核实账账、账表、账实是否相符,对于不相符的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对村集体耕地、建设用地、山林、四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登记面积、空间位置、权属及经营情况,强化资产资源管理。
  (二)财务制度方面。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规范整治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民主决策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问题,是否存在白条入账、违规发放补贴、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经济合同方面。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未到期经济合同底数,并建立台账,自查自纠超长期、超低价、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出租、发包、借贷等经济行为,要按照问题分类及时整改,该作废的作废、该追缴的追缴、该补充签订的补充签订,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和采购事项,要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四)债权债务方面。要进一步查实村集体债权债务底数,完善债权债务台账,重点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问题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积极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五)工程项目管理方面。集中排查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和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以及后期管理等不规范行为,对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收受贿赂、套取资金、优亲厚友、违规承揽或转包等问题线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六)“册外地”经营管理方面。要将国土三调成果图、土地承包经营权图、林相图、江河水面图、宅基地图、行政区划图等多图合一叠压比对。对筛选比对出的“册外地”逐块进行实地核实和现场测量,公布测量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和农户签字确认,并给予公示。对账内“册外地”发包面积、发包收入、签订合同等经营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摸清账外“册外地”底数不清、四至不清、失管失察、无偿发包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并建立台账。
  二、工作实施
  (一)动员部署。镇纪委、政法、司法、信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单位开展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负责综合调度、摸排查清、政策解答、依法处置、纪检监察、舆情管控、信访维稳等专项工作。组织有关单位业务骨干开展“三资”清查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省厅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五化”指导手册》,全面掌握整治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重点内容,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各村要全面履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职责,以村、组为自查主体,开展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和“册外地”的自查自纠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是开展专项行动第一执行人,对应排查任务重点,全力配合上级组织落实各项检查任务,建立自查自纠台账。镇党委政府将对各村自查自纠工作开展跟踪调度和督导整改。完成摸排清查底数,并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镇、村两级公开公示至9月30日。同时要广泛宣传“三资”清查专项行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收集线索,确保群众反馈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推动整改。各村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梳理问题,对能够立知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时限,按时整改;对涉嫌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造成集体经济损失或利用工程项目输送利益、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向镇纪委移交。确保在7月中旬完成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9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9月30日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四)“册外地”整改。在清查建立“册外地”管理台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清查后续管理工作,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到2025年6月底,要集中开展“册外地”问题的处理和复查复核工作,主要包括地块核对确认、承包手续规范调整、台账数据补充完善等,要做到依法依规使用“册外地”,全面提高“册外地”的集体经营收益。
  (五)督导检查。对各村“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工作进度缓慢、工作责任不实、发现问题少或“零报送”的村开展现场指导纠偏;对好的做法、成熟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积极推广,提高工作成效。
  三、保障措施
  切实开展“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守时间进度、严把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共性问题,用制度、规范统筹整改,对个性问题,采取一题一策针对性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结,定期汇总提炼,将好的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筑牢整改成果。

 

  集安市财源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集安市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班组

 

  为切实做好集安市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决定成立集安市财源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班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邹 军  财源镇党委书记
  孟宪慧  财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胡 坤  财源镇人大主席
  门炼钢  财源镇纪委书记
  郑玉洁  财源镇宣传委员
  郭起春  财源镇政法委员
  刘臣明  财源镇副镇长
  盛 君  财源镇副镇长
  宋易骏  财源镇武装部长
  组 员:
  李 波  财源镇农经站主任
  殷居辉  财源镇农经站科员
  袁 华  财源镇农业办负责人
  王玉山  财源镇司法所所长
  孙 雷  财源镇林业站站长
  刘立波  财源镇项目办负责人
  张立春  财源镇农机站站长
  任振宇  财源镇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人
  陈殿民  财源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吴征民  财源镇纪检干事
  宋书宇  财源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科员
  丁 湲  财源镇人事干部
  王延江  财源镇哈塘村党支部书记
  于文忠  财源镇财源村党支部书记
  袁 坤  财源镇报马村党支部书记
  徐忠敏  财源镇双兴村党支部书记
  王克安  财源镇霸王村党支部书记
  马慧龙  财源镇北屯村党支部书记
  杨天峰  财源镇泉眼村党支部书记
  孙富明  财源镇马蹄村党支部书记
  刘 宾  财源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
  郑庆全  财源镇甲乙村党支部书记
  专班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服务中心。镇农经站负责牵头负责政策解答、综合调度工作,督导检查由镇纪委负责,舆情管控工作由镇宣传委员负责,信访维稳工作由政法委员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试点工作结束后,专班组自行解散。
                                                      初审:邢 昊
                                                                     复审:于享民
终审:孟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