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集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

《2025年度集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意义

    2025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科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目录化管理,能够明确年度决策重点,增强政府决策的计划性与针对性,规范决策流程,确保行政决策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引导公众广泛有序参与决策,增强决策的可行性与稳定性,为集安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起草依据

    本次目录编制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规章,主要依据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

    三、编制过程

    1.征集申报:2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报送2025年度市政府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市政府各部门、边合区、各乡镇(街道)广泛征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2.梳理论证:各部门对提报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捋顺事项的法定程序推进安排,经各部门集体研究、分管市领导审定同意后,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形成目录草案。

    3.审议公布:目录草案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按照程序报请市委同意,最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目录主要内容

    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确定2项事项,包括水利、住建2个关键领域,分别为集安市水网建设规划、集安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组织承办部门为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策时间安排均为四季度。

    五、实施要求

    1.压实承办单位责任:各承办单位需按目录明确的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程序落实、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确保决策事项按时落地执行。

    2.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调整目录事项的,由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建议并说明理由,按程序报市政府确定、市委同意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