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集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22〕10)、《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通市政发〔2023〕3号)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主要任务。2023-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普查工作。全面查清查明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技支撑,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普查内容。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核查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种植制度等。
(三)普查时间。2023—2024年,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2025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和总结工作,形成全市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应性评价报告。
(四)工作要求。一是成立集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二是组建专家工作小组,负责开展技术培训、调查采样、检测分析、成果汇交,确保科学、规范、高效推进土壤普查工作。三是做好资金核算,按程序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内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数据和样品库建设、数字化图件制作等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为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好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意义和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土壤普查是什么?
土壤普查是对土壤形成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质量、土壤利用及其潜力的调查,包括立地条件调查、土壤性状调查和土壤利用方式、强度、产能调查。
(二)土壤普查与土地调查有何不同?
1.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2.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
3.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
4.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
土壤三普与国土三调相互衔接,土壤三普需要用国土三调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来编制工作底图,土壤三普成果可推动土地利用类型布局的优化,为确定特色农产品规划布局、后备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土地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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