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我市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为健全我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预案》,在充分征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森林防灭火专家评审,报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通化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保证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吉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通化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和我市森林灭火工作实际需要,对《集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吉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通化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重点章节解读
《集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分为九章及附件。
需要重点解读的是:
第一章: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分级,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或威胁本市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园林火灾。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确森林火灾处置任务和指挥权限,及火场前线指挥部设置要求。
第四章:处置力量。明确全市森林火灾处置力量编成和基本任务划分,及力量调动程序。
第六章:应急响应。市级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响应等级,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分级响应措施。
第七章:相关保障。明确应急保障主要分为输送保障、装备物资保障、气象保障、通讯保障、油料保障、资金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
四、新预案的特点
《预案》是我市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修订后更符合当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际。
(一)明确任务,强化实战
明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火灾扑救、转移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对我市的应对工作设置了更加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响应措施,突出火灾预警和火灾发生后的救援任务、队伍调动程序、各项保障措施,对每一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有效提升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针对森林火灾的预警、扑救、善后处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森林防灭火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火灾核查统计报送等制度要求,应急队伍分类、力量编成、力量调度等应急力量,救援资金、装备、气象服务、通信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防护等物资资金保障措施。
(三)谋划全局,突出重点
《预案》以事发后的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向前完善制度建设、预警、预防,向后明确评估、整改、总结,重点规范市级层面应对行动,指导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同时强调其政策性和指导性,为我市针对不同的火险等级状况科学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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