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抓实抓牢省43条和通化市42条稳经济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6月13日制定出台《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文件,现将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制定过程
按照中央、省和通化市决策部署,我市于6月10日召开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局关于稳定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的汇报,并于6月11日由赵市长及各位副市长组织全市31个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以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目标,以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为根本落脚点,以不打折扣,百分之百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为重点,结合集安实际,逐项逐条确定配套落实政策,汇总形成我市《稳定经济若干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包括8个方面41条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财政政策支持方面。提出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落实国家、省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深入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共7条政策措施。
二是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提出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共5条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稳投资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共4条政策措施。
四是强化促消费政策落实方面。提出推动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促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共5条政策措施。
五是强化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取暖期煤炭储备能力共3条政策措施。
六是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持方面。提出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共6条政策措施。
七是强化稳外资稳外贸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积极争取和用好外经贸发展资金,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贸易通道建设,加快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着力引进外商投资项目建设共7条政策措施。
八是强化保基本民生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相关工作共4条政策措施。
本《措施》在全面落实国务院33条、省43条和通化市42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集安实际情况,对国家、省和通化市各项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完善,共增加了65处补充性条款:如,对年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出入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房产税等“六税两费”至2024年底;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在原有对餐饮、零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顶格按照每人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城区个体工商户5月至7月水费,按实际用水量的50%收取;对城区商业用户6月至8月用气价格下调0.5元,城区工业用户7月份用气价格下调0.3元;对城建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减免5月至12月的物业服务费等。
同时,部分条款提高了执行标准:如,政府采购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由通化市的40%提高至60%;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3个月延长至6个月;将企业上市奖励标准由通化市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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