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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安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全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引领政务新媒体规范、创新、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13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起草目的  

  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打造一批群众爱看爱用的政务新媒体,构建定位清晰、整体协同、迅速响应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使政务新媒体真正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信力、更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三、起草过程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集安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后,书面行文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与意见部门深入交流探讨,在不改变省及通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所规定的职责权限的前提下,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汇总梳理形成审议稿,具体的修改内容已经体现在《工作制度》内。已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主要内容  

  《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职责分工、账号管理、内容建设、运维制度和安全管理 、组织保障和检查抽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