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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0556F/2024-04762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标      题: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安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集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582013590556F/2024-04762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标      题: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安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集政办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集安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

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政办发〔2024〕3号

 

边合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

    《集安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集安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战略部署,稳步推动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高质量转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3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

    1.加快集安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位于集安高速口的位置优势,突出旅游集散功能,既服务来集旅客,又方便百姓出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对原集安市客运总站予以关停。利用其位于主城区的位置优势进行综合开放利用提高客运企业收益。同时保留2—3个业务用房,开展售票、候车等服务,方便市区居民出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合理规划停靠点。在火车站、商超、景区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客运站综合服务平台。

   4.拓展物流服务功能。集安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增加仓储、分拣等物流功能,促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乡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支持客运站与旅行社、景区等主体合作,提供票务信息及预订、旅游包车等业务,为旅客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集安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商业综合体。利用站场资源,合理开展商贸、农产品展销、公共停车场、中转换乘、机动车维修、清洗、美容等业务,将客运站打造成为多元经营发展的商业综合体。(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车辆充换电业务。落实“旗E春城、旗动吉林”等绿色行动,向社会提供充换电和充电托管服务,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关停客运站资源利用。

  8.停用的客运总站及土地要加快综合开发利用,开展商贸经营。(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搭建平台,帮助转型客运站站务人员进行其他技能培训,推动其转岗至物流、快递等适任岗位就业,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财税土地支持政策。

   10.客运站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并落实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集安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客运站转型发展成效实施考核,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并按照省、市确定的补贴标准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格执行上级调整后的客运站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妥善解决欠薪欠保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集安市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集安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负责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调度。该项工作完成后,专班自动撤销。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跟踪发现化解问题,推动完成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任务。